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天上掉馅饼叫天降横财,“馅饼”掉到了头上,那就是飞来横祸。目前我们居住的居民住宅多为高层,越来越高,且较为密集,高空抛物、坠物乱象频生。物品从高处落下,就会变成伤人利器,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命安全。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也开始施行,它对刑法罪名进行补充修改,共新增了包括高空抛物罪等25个罪名。
何为高空抛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案例:
“2020年某日,徐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就在3月1日当天,该案作为高空抛物罪全国首案进行宣判。溧阳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此之前,高空抛物一直作为一种不文明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将这种不文明行为单独入刑,为城市的上空织起了一道法网,保护了居民头顶的蓝天,也从根本上堵住了过往将之视作“民事纠纷”“治安事件”予以处理的惯例。
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高空抛物会危及公共安全。同时高空抛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故意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最高可判处死刑。
律师提示
高空抛物入刑,是基于长久以来高空抛物现象的普遍存在和其造成后果的严峻性,此次将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定罪量刑,体现了我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对于高空抛物这一现象治理的积极回应。作为公民,我们要首先要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个人行为。只要大家自觉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从天而降的伤害”就会减少。当务之急是让这一法律家喻户晓,从而对高空抛物现象起到预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