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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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最广泛地证据载体,你了解它么?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736人看过

 微信已取代短信消息、QQ,成为当今社会最为广泛的通讯工具。

同时,在“法律人”眼中,微信也是证据收纳的集合体,其所载明的证据--电子数据,在庭审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那么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


       当事人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当在法庭上,法官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出示电子证据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展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





Part.1  


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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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 

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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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如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完整地反映在对话过程,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法庭可以要求补充提供指定期间内的完整对话记录;如故意选择性提供对话记录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德敬提示:慎用微信清理功能  可进行证据保全

 


   很多人会因为手机内存有限,选择定期清理内存,如使用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切记清理前一定要先予以证据保全,若不慎删除,恢复和终端证据调取的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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