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德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86人看过

案情回顾

阿政(妻子)与士奇(丈夫)于2021年1月12日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归士奇抚养,阿政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之后阿政多次要求去看望孩子,士奇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让阿政看孩子。

无奈,阿政聘请天津律师事务所钞律师将士奇起诉到法院,最后经过钞律师的努力,阿政每月探望孩子四次,探望时间为每周日10点到22点,探望孩子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解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