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律师
马涛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执业年限12
18086706662

服务地区:常州、南通、苏州、无锡

咨询我
00:00-23:59

劳务纠纷维权理清法律关系,助力劳动者全额获偿

发布者:马涛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63人看过 举报

2026-08-1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刘某于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经陈某安排,在某工程项目工地提供劳务,负责设备操作、材料看管及工程量统计等工作。刘某与陈某约定月工资 6000 元,服务期限共计 17 个月,工资合计 102000 元,但陈某长期拖欠未付。

刘某最初认为其系为项目承包单位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动,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遂主张由建设公司与陈某共同支付拖欠工资,因维权路径不清晰,先经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委托我方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1.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 接收委托后,我全面整理案件材料,包括刘某与陈某签订的劳务及出资协议、陈某出具的工资欠条、关联案件判决书、银行流水等核心证据,明确刘某与陈某之间为个人劳务关系,而非与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时调整诉讼思路,聚焦向实际用工方陈某主张工资债权。

 

2.固定债权,强化证据效力 结合此前民间借贷纠纷中陈某对工资欠条无异议的调解记录,以及生效判决中对刘某受陈某雇佣的认定,充分佐证拖欠工资的事实与金额,形成完整证据链。

 

3.庭审抗辩,据理力争 庭审中针对建设公司提出的无合同关系、不承担责任的抗辩意见,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明确劳动关系不成立的前提下,实际雇佣人陈某应承担支付劳务报酬的责任,清晰阐述诉讼请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刘某与建设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实际雇佣人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刘某拖欠工资 102000 元,全额支持委托人的工资主张,成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马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等案件。在2014年之前,先后在苏州、北京、上海等多家外企公司从事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两高(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41073062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两高(苏州)律师事务所
13205201410730626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