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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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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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借款如何追回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26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介绍

委托人李先生与郑某为多年合作伙伴,2006年1月5日、1月14日郑某累计向李先生现金借款415000元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三分。截至2010年8月,累计借款55个月,本息共计1099750元。2010年8月16日,经双方协商,李先生同意被告支付本息共计700000元整,并于2010年10月30日前付清。后郑某因工地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借款,并于2011年1月31日再次承诺将于2011年4月30日前支付本息共计750000元,奈何郑某再次爽约。在其后的几年时间内委托人多次催促要求偿还借款,对方虽屡次书面承诺还款,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后委托人找到律师准备起诉,律师提醒委托人时效问题,建议委托人找对方出具新的借条,另,指导委托人收集借款事实实际发生的证据,鉴于对方履行能力不佳且已经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庭审过程中律师积极撮合双方调解,本案最终以委托人满意的数额调解结案。

2、律师点评

诉讼时效是本案中不起眼但又至关重要的一环,否则即使证据再充分,只要对方在庭上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也会驳回诉讼请求,丧失胜诉权。

3、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案件为生活中常见案件,但是并非存在借贷事实就一定能追回借款,诉讼时效及证据是否充分都是案件能否取得胜诉的关键,尤其是大额民间借贷,法院审查会非常严格,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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