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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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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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顾红娟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28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介绍
本案为对方公司起诉委托公司追讨货款及违约金一案。
对方公司因委托人拖欠货款提起诉讼,对方主张委托人除了要支付拖欠货款,还要支付购销协议中约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双方的合同,发现虽然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但是并未明确付款时间。双方协议约定逾期货款按月25%计算违约金,是以货款逾期为前提要件的,协议未约定付款期限,故货款不存在逾期付的问题。我方的答辩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为委托人省了一大笔违约金。

2、律师点评

本案一开始委托人觉得双方明确约定了违约金,违约金是无法抗辩了,甚至希望与对方协商减少违约金,但经律师仔细审查合同,抓住了对方合同的漏洞,最终为当事人节省了一大笔费用

3、律师建议
本案为诉讼案件中的反面教材,身为律师应当心细如发,尽力维护委托人权益。同时,对于对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也值得深刻反思,建议企业委托专业律师拟定审核各类反复使用的经济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因为双方约定不明而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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