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卖方在房产买卖合同被生效判决确认有效后,通过婚内赠与方式将已售房屋过户至再婚配偶名下并设立抵押,冯轶男律师通过精准论证"恶意串通"构成要件,成功确认赠与行为无效,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买方夫妇与卖方夫妇签订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方支付83万元首付款并承担剩余贷款,待房产证满两年后办理过户。买方支付款项后实际入住房屋多年。2018年底房屋登记至卖方男方名下,2023年8月14日卖方男方与再婚配偶登记结婚,次日即将房屋无偿过户至配偶名下。随后,再婚配偶以该房屋为抵押申请74.7万元贷款。买方在要求办理过户时发现房产已被转移,遂委托冯轶男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经过】
冯轶男律师代理买方夫妇,构建三重核心论证体系:
1. 证据链条闭环:完整梳理2017年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生效判决等证据,证明买方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
2. 恶意串通论证:抓住"结婚次日即过户"的时间巧合性,结合房屋由买方实际占有、卖方明知过户义务未履行等事实,论证转移行为明显规避法律义务;
3. 主观故意锁定:针对再婚配偶"不知情"抗辩,指出其明知房屋非卖方居住仍接受无偿赠与并迅速抵押,该行为违背正常交易逻辑。
冯轶男律师通过严密的法律论证,将复杂的房产纠纷转化为清晰的恶意串通认定问题,当庭驳斥被告方辩解。
【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冯轶男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
1. 确认卖方男方将房屋赠与再婚配偶的行为无效;
2. 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3. 明确认定赠与行为构成恶意串通,损害买方合法权益。
本案确立了"已售房产婚内赠与可构成恶意串通"的裁判标准,为处理类似资产转移纠纷提供了典型判例。冯轶男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适用要件,有效阻断了通过婚姻关系规避合同义务的行为。
冯轶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