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如果出现人伤,当事人往往会选择拨打120,然后选择报警,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如果事故现场有监控摄像,交警借助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影响,根据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双方的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如果事故现场没有监控摄像或者即便有监控摄像,发生交通事故时处于特殊路段或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在认定双方责任时出现困难,则很有可能出现仅记载事发经过,而不划分责任的情形,交管部门往往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如果当事人一方要通过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则需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证明对方当事人在此次交通事故存在全部过错或部分过错。对于来说,就要尽可能举证出事故发生当时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那么,记录当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状态的证据是非常必要的。
李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