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鑫律师
唐鑫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南-永州主任律师
15575211993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安徽、澳门、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

咨询我
06:00-23:00

唐鑫律师代理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胜诉

发布者:唐鑫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人看过 举报

2026-08-2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某公司永州分公司与案外人何某、蒋某等84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由某公司永州分公司负责某安置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总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设计费单价11元/平方米,估算总额13.7万余元。合同明确约定设计费分三次支付,并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某公司永州分公司依约完成设计任务,图纸于2022年1月通过施工图审查。然而,发包方仅通过案外人账户支付了2.7万元首付款,剩余11万余元设计费经某公司永州分公司多次催讨,始终未予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某公司永州分公司委托唐鑫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实际对接人尹某支付剩余设计费11万余元及逾期违约金12.6万余元。尹某则抗辩称其仅为委托代理人,并非合同适格主体,且主张违约金过高。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尹某是否为案涉设计合同的实际签订与履行主体。庭审中,唐鑫律师围绕合同签署形式与实际履行情况展开举证与辩论。首先,在合同签署方面,虽然发包人栏列明为何某等84人,但仅有尹某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捺印,且尹某未能按法院要求提交获得该84人授权委托的证据。其次,在实际履行方面,唐鑫律师提交了详实的微信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证明自合同签订至图纸交付、费用结算及后续催款,均由尹某与某公司永州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直接对接;且首付款2.7万元系尹某要求发送至案外人黄某账户。上述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尹某系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唐鑫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尹某为案涉设计合同的实际签订与履行主体,应当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针对设计费本金,法院确认尹某需支付剩余设计费11万余元。针对违约金,法院结合公平原则与实际履约节点,对起算时间进行了合理调整,判令尹某分别以10.4万元和六千余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分段计算并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驳回某公司永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四千八百余元,由尹某负担四千元。

 

【律师价值】

唐鑫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变能力。面对被告以“主体不适格”为由的抗辩,唐鑫律师精准锁定“实际履行主体”这一破局点,通过深度挖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间接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推翻被告的虚假抗辩。同时,在违约金诉求面临过高调整风险时,唐鑫律师主动结合公平原则与工程实际验收节点,协助法院合理界定违约责任,既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判决的可执行性,体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与诉讼策略把控能力。

唐鑫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湘涵律师事务所,唐鑫律师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丰富,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永州
  • 执业单位:湖南湘涵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31120********3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湖南湘涵律师事务所
1431120********32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