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某等人购买挖掘机后未按期付款,一审法院判决赔偿26.7万元。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二审后,全面审查合同及费用明细,发现其中捆绑了债权管理费10.7万元、资信调查费及贷款利息18.5万元,这些费用均无实际服务依据且缺乏合同约定。律师直指“虚增费用”这一核心问题,结合《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实际损失的规定,逐项请求核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将赔偿金额从26.7万元骤降至1.9万元,降幅超过90%,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某等人购买挖掘机后未按期付款,一审法院判决赔偿26.7万元。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二审后,全面审查合同及费用明细,发现其中捆绑了债权管理费10.7万元、资信调查费及贷款利息18.5万元,这些费用均无实际服务依据且缺乏合同约定。律师直指“虚增费用”这一核心问题,结合《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实际损失的规定,逐项请求核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观点,将赔偿金额从26.7万元骤降至1.9万元,降幅超过90%,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