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作为贵阳市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收取费用后被控告合同诈骗,涉案金额120余万元。若定诈骗罪,基准刑在十年以上。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辩护人介入后反复阅卷,发现陈某公司有实际经营场所及部分履约行为,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而非挥霍隐匿,不符合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要件。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详细比对资金流向与合同履约凭证,法院审理后认定不构成诈骗。最终陈某当庭释放。
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
发布者: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3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作为贵阳市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因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收取费用后被控告合同诈骗,涉案金额120余万元。若定诈骗罪,基准刑在十年以上。贵州中昭律师事务所辩护人介入后反复阅卷,发现陈某公司有实际经营场所及部分履约行为,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而非挥霍隐匿,不符合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要件。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详细比对资金流向与合同履约凭证,法院审理后认定不构成诈骗。最终陈某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