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的发明,道路交通事故就一直如影随形。今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汽车都都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城市,大街上车来车往,川流不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员伤亡。这些都是开车应竭力避免,不希望发生的事。所以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是驾驶人应有的意识。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是一种事后分散风险的救济措施。这些都应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的常识。
今天杨律师就来告诉你其中——借车法律风险。虽然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为直接侵权人,首先由驾驶人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具有过错的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规定针对生活中的一种情形之一,即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出借给他人,他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生活中,借车一定注意审查借用人是否有驾驶证或者有酒驾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同时,车主自己负有检查维护车辆无缺陷且符合安全运行的义务。车主具有投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只要车主尽到了对借用人的前述审查义务和自身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车主就不用承担借车后发生事故的侵权赔偿责任。风险一:车主未投保交强险。无论是借车或者自驾,发生事故后均应当承担交强险内全部赔偿责任。风险二:借给无驾驶证或者酒驾者,发生事故后,也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以上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出借人的车主还会面临承担罚款、吊销驾照的行政处罚责任。实践中,尤其是摩托车或者燃油二轮车(又称为助力车)。无投保、借用频繁的情形更是增加了借车和用车的风险。
杨胜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