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尽到诚实磋商义务,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劳动者具备特殊身份或特殊岗位职责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不承担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高管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高管人员职责范围包括管理订立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在上述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予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熟知相关规定,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