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结案)
代理律师:李园,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方:被告(男方)
二、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因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婚后育有两名子女:一女(2015年出生)、一子(2019年出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置了吉利帝豪SUV车一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存在共同债务5万元(债权人为案外人)。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存在一定分歧。
被告(男方)委托李园律师代理本案,希望通过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纠纷,争取对自身有利的抚养权安排、合理分割财产并明确债务承担主体。
三、争议焦点
两名婚生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抚养费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财产(吉利帝豪SUV车)如何分割?
5万元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四、李园律师代理工作及策略
李园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了解案情:与当事人深入沟通,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明确核心诉求为:争取儿子抚养权、避免支付抚养费、合理处理车辆及债务。
制定调解优先策略: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双方均希望尽快解决,诉讼周期过长可能激化矛盾、影响子女成长环境。李园律师积极与法院及对方代理人沟通,推动以调解方式结案。
争取子女抚养权:通过对子女年龄、性别、双方抚养能力及日常照料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女儿随母、儿子随父”的分配方案,既尊重子女与父母的感情,也平衡双方负担。最终成功实现:女儿由女方抚养,儿子由男方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财产分割让步换取整体方案:在车辆处理上,被告同意车辆归女方所有,但女方放弃分割?需要仔细核对调解书:调解书第四条约定的“婚后共同财产有吉利帝豪SUV车一辆,归被告蒲帅帅所有,原告冯单放弃分割”——实际是车辆归被告(男方)所有,原告(女方)放弃分割。因此李园律师为被告争取到了车辆的全部所有权,对被告有利。
修正:调解书原文:“婚后共同财产有吉利帝豪SUV车一辆,归被告蒲帅帅所有,原告冯单放弃分割。”即车辆完全归男方,女方不分。这是对被告有利的结果。
债务处理: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存在共同债务5万元(欠案外人)。调解书约定该5万元由被告(男方)负责偿还。虽然债务由被告承担,但避免了女方日后因该债务向男方追偿或产生争议,同时男方接受了该安排,换来子女抚养权、车辆所有权的有利结果。李园律师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了债务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事人认可该方案。
探视权保障:明确双方均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对方应予以配合,具体时间自行协商,避免未来因探视问题再次诉讼。
五、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婚姻关系: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
女儿(2015年出生)由原告(女方)抚养;
儿子(2019年出生)由被告(男方)抚养;
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探视权:双方均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应予以配合,具体时间、方式自行协商。
财产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吉利帝豪SUV车一辆,归被告(男方)所有,原告(女方)放弃分割。
债权债务:双方婚后无共同债权;有共同债务5万元,由被告(男方)负责偿还案外人。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女方)负担。
六、案件意义
本案是李园律师代理离婚纠纷被告一方,通过调解实现当事人核心利益的典型成功案例:
子女抚养权争取成功:在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为男方争取到儿子(幼子)的抚养权,且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减轻了男方经济负担。
财产分割实现利益最大化:车辆全部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分割,为当事人保留了重要资产。
债务承担明确:虽然5万元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但通过调解书固定了债务归属,避免了女方未来向男方追索或债权人向女方主张时产生的内部争议。男方在认可该方案的前提下,换取了抚养权和车辆所有权的有利结果。
高效结案:以调解书方式一次性解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全部争议,避免漫长诉讼,降低双方对抗,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日后探视权行使。
七、结语
本案充分体现了李园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灵活运用调解机制、精准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平衡各方利益的专业能力。通过悉心沟通与谈判,最终为被告(男方)争取到儿子抚养权、车辆全部所有权以及明确的债务承担方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