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结案)
代理律师:李园,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方:原告(女方)
二、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因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婚后育有两名婚生子,分别为2022年出生、2023年出生,均年幼。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经营的快递驿站(位于商丘市XX区XX路XX城楼下“XX驿站”),以及被告名下相关债务问题。
原告希望通过离婚诉讼妥善解决以下核心问题:
解除婚姻关系;
两个年幼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承担;
夫妻共同财产(快递驿站经营权、管理权)的分割;
被告名下债务的承担主体。
三、争议焦点
两名婚生子如何分配抚养权,抚养费如何承担?
快递驿站的经营权、管理权如何分割?
被告名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四、李园律师代理工作及策略
李园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详细了解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债务来源、子女日常照料情况,明确原告的核心诉求。
制定调解优先策略:考虑到案件涉及两名幼子及经营中的驿站,诉讼周期过长可能激化矛盾、影响驿站正常经营及孩子成长环境。李园律师积极与法院及对方沟通,争取以调解方式高效解决纠纷。
争取有利的抚养权安排:通过对双方抚养能力、子女年龄及日常陪伴情况的充分论证,成功为原告争取到长子(2022年出生)的抚养权,同时次子由被告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并保留双方的探视权,实现权利义务平衡。
放弃财产权换取整体方案:原告放弃对“XX驿站”经营权、管理权的分割,该驿站全部权益归被告所有,以此换取被告同意上述抚养权安排及债务独立承担条款。
明确债务归属:在调解书中写入“被告邵某名下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有效隔离原告未来被债权人追索的风险,避免离婚后因债务问题再起纠纷。
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核心诉求得到满足的前提下,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使调解方案简洁、明确、可执行。
五、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婚姻关系: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
长子(2022年出生)由原告(女方)抚养;
次子(2023年出生)由被告(男方)抚养;
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双方均享有探望对方所抚养子女的权利,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次数由双方自行协商。
财产分割:位于商丘市XX区XX路XX城楼下“XX驿站”的经营权、管理权归被告所有,原告放弃分割权利。
债务承担:被告名下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诉讼请求: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六、案件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离婚纠纷调解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李园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
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避免漫长诉讼对家庭关系尤其是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同时降低双方对抗情绪,为日后共同履行探视义务奠定基础。
精准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在原告放弃驿站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成功换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有利分配及债务隔离,整体方案对原告利大于弊。
债务隔离设计:明确约定“被告名下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虽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夫妻内部形成了清晰的债务责任划分,有效保护原告离婚后不被被告个人债务牵连。
抚养费互不支付:考虑到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平衡双方经济负担,避免未来因抚养费问题反复诉讼。
七、法院出具告知书提示执行风险
法院在调解书中附带《告知书》,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法律后果,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为自动履行当事人提供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的激励措施。李园律师已向当事人充分释明相关法律风险,确保调解方案能够顺利落地执行。
结语:本案通过李园律师的专业代理,以一份民事调解书一次性解决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多项争议,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