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由:离婚纠纷
审理程序:一审(调解结案)
代理律师:李园,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方:原告(女方)
二、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21年3月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2022年2月生育一女,2024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的核心诉求为:
解除婚姻关系;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及抚养费承担等多项争议。
三、争议焦点
婚生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如何确保调解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尤其是孩子的交付问题?
四、李园律师代理工作及策略
李园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了解当事人诉求:与原告深入沟通,确认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最核心的诉求是获得女儿的抚养权,愿在财产上作出一定让步以换取孩子的直接抚养。
制定谈判与调解策略:考虑到被告对女儿抚养权亦有主张,且双方存在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李园律师采取“以财产换抚养权”的策略,主动提出原告支付一定数额的共同财产分割款,换取被告放弃抚养权并同意女儿随原告生活。
争取抚养费负担的有利安排:虽然原告最初要求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在调解中,为促成整体方案、确保女儿能够顺利回到原告身边,李园律师说服原告接受“抚养费自行负担”的条件,从而换取被告在抚养权和交付问题上的配合。
设计履约保障机制:为确保被告在收到分割款后能够依约交付孩子,李园律师在调解书中设置了以下关键条款:
付款至法院专户:原告将10万元共同财产分割款汇入法院赔偿款专户,保障资金安全,避免直接支付给被告后无法追回。
违约金条款:若原告未按时付款,需加付2万元违约金,反向约束原告按时履约,增加调解方案的可信度。
交付顺序明确:被告待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后的次日将女儿送至原告家中,将“付款”与“交付孩子”紧密挂钩,避免被告反悔。
探视权另行主张:明确被告享有探视权,但探视问题若发生纠纷可另行主张,避免因探视细节拖延调解书的签署。
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在整体方案已对原告有利的前提下,原告自愿承担150元诉讼费(已减半收取),体现调解诚意。
五、调解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婚姻关系: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
婚生女由原告(女方)抚养;
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被告无需支付。
共同财产分割:原告给付被告共同财产分割款10万元,于2025年10月30日前汇至虞城县人民法院赔偿款专户。
违约金:若原告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需加付被告2万元违约金。
孩子交付:被告在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后的次日将婚生女送至原告家中。
探视权:被告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具体时间、方式、地点由双方自行协商;若因探视问题发生纠纷,被告可另行主张权利。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1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六、案件意义
本案是李园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原告(女方),通过精心设计的调解方案成功实现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典型成功案例:
成功争取女儿抚养权:在被告亦有意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李园律师通过“以财产换抚养权”的策略,说服原告支付10万元分割款,成功将女儿抚养权归于原告,满足了当事人最核心的诉求。
巧用法院专户与违约金条款:通过将分割款汇入法院专户,保障资金安全;设置“付款后次日交付孩子”的顺序,有效防止被告收到款项后拖延或拒绝交付。违约金条款反向约束原告按时履约,增加调解方案的可信度。
抚养费让步换取整体方案: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虽然经济上有一定损失,但换取了被告对抚养权和交付条件的全面配合,避免了漫长的抚养费执行纠纷,对原告而言利大于弊。
高效结案:以一份民事调解书一次性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违约金及交付执行等多项问题,避免后续诉讼,降低双方对抗,有利于孩子尽快稳定在新环境中成长。
探视权保留:明确被告探视权但将具体细节留给双方协商,避免因探视条款细化导致调解破裂;同时保留被告就探视问题另行起诉的权利,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预留救济途径。
七、结语
本案充分展现了李园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精准把握当事人核心诉求、灵活设计调解方案、巧妙设置履约保障机制的专业能力。通过细致谈判与严谨条款设计,最终为原告(女方)争取到女儿的直接抚养权,并以可控的财产代价实现调解方案的顺利落地,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