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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涉罪,李伟强律师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与退赔时机,助当事人获缓刑一年

发布者:李伟强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两名被告人共同在某工地多次窃取工地废旧铝条,先后多批次将盗取的铝条变卖至废品收购场所,所得赃款二人平分。二人共计实施五起盗窃行为,其中一起盗窃过程中被察觉,二人丢弃赃物逃离现场,该起属于盗窃未遂。经价格认定,涉案盗窃财物总价值2402.1元。案发后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家属代为向受害单位作出赔偿,并取得受害方的书面谅解。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办案过程
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其中一名被告人李某委托李伟强律师担任辩护人。李伟强律师仔细梳理全部案件事实,核对涉案盗窃次数、财物价值、未遂情节,确认当事人存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多次上门代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庭审阶段,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予以认可,向法庭提交相关辩护意见,提请法庭充分考量全案从宽量刑情节。两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两名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综合全案盗窃次数、存在部分未遂、坦白认罪、认罪认罚、赔偿获谅解等各项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两名被告人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办案亮点
1、辩护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锁定当事人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部分盗窃未遂、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全部从宽量刑情节,在庭审中充分呈现,推动法庭采纳量刑意见。
2、结合案件情况,配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促成当事人被刑拘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最后获得法院缓刑处理,在认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避免实际收监服刑,最大程度降低本案对当事人人身自由以及后续生活的负面影响。
3、尊重案件客观事实,立足于法定量刑情节开展辩护,辩护意见得到法庭完整采纳,实现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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