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吴某(化名)于 202X 年入职某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亦未足额支付相关劳动待遇。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吴某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辞退经济补偿及防暑降温费,向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人委托山东嘉锐律师事务所王纪伟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全程处理本案。
二、案件难点
1.公司以双方未签合同、部分事实无法核实为由,对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核心诉求持消极态度,前期沟通阻力较大。
2.防暑降温费等专项待遇主张,需结合当地规定与用工事实进行举证,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
3.双方争议涉及多项劳动权益,若进入庭审程序,耗时较长,对申请人的维权效率不利。
三、律师办案思路与核心工作
1.全面梳理事实与诉求:整理吴某入职时间、工作内容、工资流水、解除通知等证据,明确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防暑降温费的法律依据与计算标准,为协商奠定基础。
2.前置调解优先策略:在仲裁开庭前,主动与被申请人及代理律师沟通,释明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分析诉讼成本与风险,推动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3.精准协商和解方案:围绕申请人核心诉求,与被申请人就和解金额、支付期限反复沟通,最终促成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 59000 元(大写:伍万玖仟元整),覆盖全部诉求。
4.明确权利义务了结:协助申请人签署调解协议,约定款项支付期限、转账账户,并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彻底解决纠纷。
四、处理结果(仲裁委出具调解书)
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1.申请人吴某与被申请人公司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前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和解款 59000 元,涵盖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防暑降温费等全部诉求;
3.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权利义务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纠纷;
4.调解书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款项按期支付到位,申请人权益得到全面实现。
五、案件亮点与典型意义
·高效维权:开庭前促成调解,申请人无需等待漫长仲裁、诉讼程序,快速拿到和解款项。
·全额实现诉求:和解金额覆盖全部主张,包括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及防暑降温费,申请人利益最大化。
·彻底了结纠纷: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次性终结,避免后续再诉风险,实现案结事了。
·企业与劳动者双赢:企业避免了败诉记录与后续执行风险,劳动者快速获得经济补偿,减少时间成本。
王纪伟律师长期专注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商事争议解决、民事诉讼代理等法律业务,擅长处理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除经济补偿、工资待遇争议、调解谈判、证据认定类案件,办案严谨务实、庭审经验丰富,已成功代理多起劳动争议及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王纪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