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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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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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重大传销案件,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为被告人辩护,成功在审判前获取保候审释放回家

发布者:尹伟军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2018以来被告H某某在亲友的介绍下,进入了一家名为TR外汇的平台公司该平台名义上以外汇赚钱,但实际是通过平台的成员发展下线来获取收益,具有传销的性质公诉机关指控被告H某某发展有下线共700多人,下线层级6级,非法获利近200万元。

二、办案过程

尹伟军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多次与主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在第一次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院答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况下,尹伟军律师并没有放弃,继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审理阶段承办律师次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最终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和作出审判前获得取保候审。

三、辩护思路

尹伟军律师认为:1、被告人只是该起犯罪的一般参与者,社会危险性不大本案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是否积极参与该组织其他活动,是否对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到关键作用2、本案电子数据、审计报告等证据存在诸多问题,不能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确实、充分”定罪处罚标准3、继续羁押可能存在判处刑期超过羁押期限,侵犯被告人合法权益。综上意见,辩护人向主办法官再次提出对被告变更羁押为取保候审。

四、办案结果

被告H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4313日被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五、办案心得

1、积极善于沟通是关键

承办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过程中,需要多次与办案民警、主办检察官主办法官就案情进行沟通、交换意见。承办律师在向他们发表辩护意见的同时,也能够了解到他们对案件的观点,让后续的辩护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2不到最后时刻不轻易放弃

承办律师在进行辩护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提交的申请书或法律意见书不被采纳的情况,可以继续努力争取创造有利于请求事项实现的条件出现不到最后时刻不能放弃,如本案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仍然不放弃,尹伟军律师主动与审判长、主办法官沟通,再一次提交书面申请书最终获得取保候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尹伟军律师现在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入选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和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38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自诉、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