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伟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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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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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含量将近200涉嫌危险驾驶罪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有效辩护获缓刑 被告人不用在看守所里面“过年” 暨谈谈最新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新动向

发布者:尹伟军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2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尹伟军律师最近办理了一起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被告人酒后凌晨驾驶车辆在南宁市区被现场查获经抽血送验酒精含量将近200毫克/100毫升尹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了被告听取了被告人详细的陈述对案件事实有了深入的了解并且到了案发现场实地查看还参加案件的相关听证收集到多份有利证据材料提交法庭开庭前与被告人议定诉讼策略经过开庭审理有效辩护最终获得一审判决适用缓刑的辩护效果在这寒冷的冬天当事人不用进看守所“蹲号子”不用在铁窗高墙里面过春节可以在家与家人团聚吹暖气也算是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醉驾自2011年入刑以来危险驾驶迅速取代盗窃成为了我国第一大罪尹律师曾在南宁市某城区检察院值班一天就对20多名涉嫌危险驾驶的被告人见证认罪认罚

在今年12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这个意见尹律师简单谈谈个人三点看法

一是意见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之前如果当事人在黑龙江喝多了按照当地标准可能不会被追诉但开车“狂飙”到广西那就得“进去了”在我国北方省份和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对醉驾起诉标准比较高南方省份和内陆省份标准就相对低一些这次意见统一了各地行政处罚、刑事立案、起诉、量刑的标准比如统一了起诉标准是15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从重情节

二是意见趋向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中国是人情社会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现实中难免少不了醉驾案件也非常复杂,要区分喝酒多少、在哪里驾驶、有没有从重从轻情节等等这次意见作出了更多细化作出了相应调整

三是意见强调了协同治理。新的意见对公安检察法院之间分工协调处理上进行了更多的细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治理体系将逐步形成

最后尹律师还是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轻微醉驾可能不判刑,并不意味着不受处罚,更不纵容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即使不判刑,也得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所以我们必须要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尹伟军律师现在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入选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和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50120********38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自诉、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