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公司拒绝工伤赔偿,审是律师助三位当事人各获赔19万元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3日,张某在某项目基地高空作业时,因脚下钢管断裂从3米余高台跌落,致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工友李某从钢管架失足坠落致右侧肋骨、胸骨骨折;赵某被地面掉落钢管砸伤,致右桡骨、拓骨骨折。三人均无劳动合同、无社保,系公司违法分包给无资质个人所招录。事发后公司仅垫付医药费,拒绝任何赔偿。张某先行委托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并介绍李某、赵某共同维权。
办案过程
1.证据收集与仲裁确认用工主体责任
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接案后即赴项目现场取证,收集工作安排、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等事实劳动管理痕迹。依据违法分包规定,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公司辩称系劳务雇佣关系,无建立劳动关系合意。团队以雇佣关系不具人身从属性、劳动者受班组长安排管理、劳动成果归公司享有等论点反驳,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诉讼阶段——一审、二审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法院驳回其诉求;公司上诉,二审法院再次驳回,用工主体责任认定最终生效。
3.工伤认定及重新鉴定
生效裁决后,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代理三人申请工伤认定,均获九级伤残结论。公司无理要求重新鉴定,再次鉴定结果仍为九级。
4.仲裁赔偿与调解协议
工伤待遇仲裁庭审中,经协商,公司与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分别赔偿每人17万元,分两次支付;并约定逾期未付则按19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5.强制执行
公司到期未履行,审是劳动工伤律师团队果断代理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为每名当事人实际执行到位19万元赔偿款。
代理思路
以违法分包规则锁定用工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规,用工单位将业务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组织或个人,该个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此直接绕开劳动关系认定障碍,将赔偿责任归于公司。
多主体联动,统一证据标准:三人受伤事实类似、责任主体同一,团队同步推进三案,共享证据与法律论证,形成规模效应,降低个体维权成本。
设计附违约条款的调解方案:在仲裁调解中预设“逾期则按更高金额执行”的条款,既争取对方接受分期支付,又为后续执行预留惩罚性空间,有效应对公司可能的拖延。
果断启动执行,确保落地:对方违约后,不等待、不妥协,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利用司法强制力将调解权益转化为实际受偿。
办案结果
本案经仲裁确认用工主体责任、一审二审诉讼、工伤认定及重新鉴定、仲裁调解、强制执行等程序,最终为张某、李某、赵某三人各执行到19万元赔偿款(含违约加付部分),款项已全部到位。三位工友的伤残赔偿、误工损失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包且恶意拖延赔付的用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