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旻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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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谁来承担

作者:王旻驹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次举报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人员受伤的情况,则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涉及项目多,费用高。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由谁出呢?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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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执业于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公司事务、刑事等诉讼案件,致力于通过良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1520********7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