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旻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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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作者:王旻驹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次举报

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必须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将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有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结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

律师补充: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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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执业于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公司事务、刑事等诉讼案件,致力于通过良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六安
  • 执业单位: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41520********7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人身损害、法律顾问、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