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类情形划分责任,参照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处理首付退还。一是开发商责任:楼盘缺预售证、房屋抵押、材料不全致拒贷,开发商全责,购房者可解约、全额拿回首付,还能索赔利息损失。二是购房者责任:征信不良、收入造假、资质不足被拒,买方违约,开发商可按合同扣违约金后退回剩余首付,无法全额退款。三是政策、银行新规等不可归责双方事由,买卖互不追责,开发商必须全额退还首付本金及利息。
签约优先以合同贷款条款为准,约定贷不下无条件退房的,一律全额退款;约定贷不下需全款补齐的,买方无力付款即构成违约。协商不成保留拒贷回执、征信报告等证据,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维权,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酌情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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