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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发布者:左佐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388人看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事宜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租赁铺位的位置、面积及用途

1、租赁铺位的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               号铺位有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房产面积      ㎡。乙方按照房产面积向甲方支付租金、市场管理费、物业费等费用,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确认在甲方市场内经营的产品类别是                           ,主营品牌为                       ,兼营品牌为                         

乙方需严格按照此范围展示、经营,如需更换品牌或产品类别,须书面报备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品牌或产品类别及超范围经营,一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约

1、租赁期限

本合同自        日起至        日止。若甲方逾期交付租赁铺位的,则租赁期起止日相应顺延,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2、合同续约

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2个月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申请。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如乙方存在未及时缴纳租金等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考虑不与乙方续约。

如双方就续租条件达成一致并续签租赁合同的,续租后的租赁期限应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

如双方未就续约一事达成一致,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做好离场准备,并通知甲方在合同到期日进行商铺交接。

第三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缴付

    经双方协商后,乙方按下述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时间与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期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月;租金:     元/月。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首期支付   的租金,以后各期租金按    向甲方支付。

2、合同保证金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保障本合同的正常有效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保证金:(大写)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小写¥             )。

合同期满双方续约时,本合同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续签租赁合同的保证金;如租赁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

3、产品质量保证金

①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 / 元(小写¥     /       )。

② 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商户租赁面积确定。租赁面积200㎡以下的,缴纳一万元;租赁面积200-500㎡的,缴纳两万元;500㎡以上的,缴纳三万元。

③ 如遇乙方出现商品或服务质量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处理的,由甲方按照市场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直接处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结果。甲方因此而付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差旅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等)将从乙方缴纳的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诉费用,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三日内将费用补足,否则按乙方违约论处。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

④ 如乙方解除或合同到期离场,“三包”期内商品的售后服务,如乙方不予处理,甲方将按照上一条先行处理;产生的费用,从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退场一年后无售后遗留问题,则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产品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如乙方对消费者承诺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一年的,按实际承诺期限到期后再予以退还质量保证金。

⑤ 本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时,产品质量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续签租赁合同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关于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各项约定不变。

4、市场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市场管理费单价:   元/平方米·月;市场管理费:      元/月。市场管理费与租金同期支付。

5、支付方式

乙方首期须缴纳租金和管理费合计(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小写¥            ),应于_________日前付清。

乙方首期须缴纳合同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小写¥________),应于________日前付清。

以后各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应于双方约定的下一周期开始日前十五天缴纳。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税费

乙方自行承担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配合乙方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自觉缴纳各项税费。

2、代办证照费用

如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须向甲方缴纳证照代办费用。

3、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委托甲方代为征收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缴清。

第五条 乙方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本合同应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若由乙方代理人签字,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乙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若是代理商,还须提供厂家代理委托书原件。乙方若以自然人身份签订本合同,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并以复印件存档备查。

2、乙方进场时,须提供乙方所售商品的生产许可证、专营产品授权书、最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图册、环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并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和销售主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属进口产品类的,乙方需提供最新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等相关证明资料。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但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并对市场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维修保养及公共场所的卫生负责。

3、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对市场的广告宣传、营销策划做出统一安排。市场所有室内室外广告发布权利均归甲方所有(商户店内和门头除外)。乙方如需发布广告或张贴宣传品,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周围商户的关系,有权制止乙方各种不正当竞争及有损其他商户利益的行为。

5、甲方有权因检修设备、清洁卫生、安保、防火等正当事由进入乙方租赁场地内进行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6、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无故调整乙方租赁场地;如果确实因为市场内整体规划进行调整,甲方须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做好乙方另选场地的安置工作。若在甲方合理调整下,乙方拒不服从的,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服从甲方管理,文明经商,维护市场的声誉和整体形象,并承担经营中所涉及的一切责任。

    2、乙方不得私自将经营场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给他人或者承包给他人实际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未按照市场正常营业时间开店、闭店或未正常营业未超过四小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对其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行为累计达到三次的,视为乙方严重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4、乙方必须承担所租铺位营业期间的消防及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吸烟、私自乱接电线、将违禁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店铺内所有商品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处置后的货款冲抵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违约金及滞纳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6、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合同期内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九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退场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后方可终止经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经营场地内的附着物及固定装饰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所有的固定装饰物(地砖、地板、吊顶、装饰隔墙、筒灯等)

2、租赁期限未满,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甲方同意,按规定流程解除合同后,乙方应于解除日前三日内(或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将店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期限撤出,甲方有权清空铺位,乙方无权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每逾一日,甲方按未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超过20日仍未缴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和/或停止物业服务。

2、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持续不能正常经营的,甲方不收取此期间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正常经营持续超过 60 日,有权解除合同。

3、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免息退还合同未履行完期间的预交租金并给予乙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除外)。

4、乙方违反本合同、补充协议或附件,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乙方无权拒绝。

第十条 通知及送达

1、乙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其收件地址                                          

2、合同双方往来通知按以上地址发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须由邮局传递、专人传递等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形式。邮局或专人传递的,以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

3、乙方同时确认合同期内,租赁场所也是乙方有效通知地址;同时乙方授权其雇请的工作人员可代为签收前述通知或信件。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条款同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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