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 铺位(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协议解除事宜达成如下一致约定:
一、甲、乙双方同意租赁协议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结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 元,若逾期未支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欠缴金额1%的违约金。
三、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办理租赁物业腾退手续,并结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四、乙方同意租赁物业内的装饰物、装修物及不可移动的附加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因此给予乙方任何费用。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结清租金、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并腾退租赁物业后,甲方将乙方缴纳的合同保证金 元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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