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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xx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等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王英权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8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广元市xx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等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2)川0811民初487号

原告:广元市xx大酒店有限公司

原告代理律师:王英权,四川永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

审理经过:

原告xx大酒店与被告xx职业中学、被告四川乐途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途公司)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2年3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大酒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小玲、王英权、被告xx职业中学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大雄、彭曾志、被告乐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xx大酒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xx职业中学立即支付住宿费12412元,并从2020年10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付清时止;2.判令被告乐途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3.由被告负担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19年1-7月,被告xx职业中学因工作需要在原告处住宿,共计住宿费12412元至今未付。此期间被告xx职业中学由被告乐途公司托管,故被告乐途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原告为维护和权益,特起诉请求裁判。

被告辩称:

被告xx职业中学辩称,对住宿事实不清楚,该校对产生住宿费的原因以及消费人员不清楚,住宿消费债务发生在乐途公司托管期间,该住宿费与该校无关,应由乐途公司负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查明:

本院认定以下事实:xx职业中学因工作需要于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6月20日期间多次在xx大酒店住宿,共计消费12412元。2019年8月21日,xx职业中学向xx大酒店出具收条“收条今收到广元市元坝xx大酒店消费票据金额:贰万零壹佰伍拾柒元整(¥20157.00)。其中餐饮:7745.00,住宿:12412.00注:未开发票”。2020年10月8日,xx大酒店为xx职业中学开具住宿费发票,金额12412元。该款至今未付。

查明,2018年1月18日,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与乐途公司签订《托管办学协议书》,约定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在“办学主体不变、国有资产性质不变、教师身份不变、国家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将xx职业中学整体委托乐途公司经营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为旅店服务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xx职业中学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从原告提交的收条及被告xx职业中学提交的收条附件清单显示接受旅店服务的对象为本案被告xx职业中学,旅店服务的提供方为本案原告,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旅店服务合同关系。原告依据双方的约定向被告xx职业中学提供了旅店服务,被告xx职业中学应按照约定即时结清旅店服务费用。被告xx职业中学2019年8月21日收到原告提供的消费票据,2020年10月8日收到原告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是对双方旅店服务合同关系的进一步确认。被告xx职业中学未按约定即时结清旅店服务费用,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对原告xx大酒店主张被告xx职业中学给付住宿费12412元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被告xx职业中学辩称清单中无该校相关人员签字,但在接受消费清单及消费发票时未提出异议,且在出具的收条上加盖了单位财务专用章,对该辩解理由,本院不予支持。被告xx职业中学辩称该债务发生在被告乐途公司托管期间,应由其负担该债务的理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本院不予支持。原告xx大酒店主张乐途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为《托管办学协议书》,而乐途公司经营管理xx职业中学系履行《托管办学协议书》约定从事部分管理事务,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故对该主张,因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本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元市昭化区职业高级中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元市xx大酒店有限公司支付住宿费12412元及利息(利息以12412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9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住宿费之日止);

王英权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现任职于四川永升律师事务所,执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广元
  • 执业单位:四川永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820********0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