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洛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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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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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经结算,如何主张工程款?

发布者:田洛依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工程建筑 |5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二蔡某诉某房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基本案情

1、案情回顾

某房开公司(委托人)作为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深圳某建装公司,深圳某建装公司又把该工作分包给分公司的内部员工蔡某(本案原告),蔡某做了一半又将该工程打包转包给谢某,剩余工程款24万未支付,便诉至法院。

2、裁判结果

蔡某未提供实际施工的证据,既没有图纸、也没有合同书、也没有退出结算书等任何证据证明施工事实,故蔡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 (二)法律分析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三)律师提示

自然人在承建工程时,一定要完善合同协议,制定好预算书盖章,完工后制定决算书盖章,图纸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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