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25日,陈某坐其朋友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经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不承担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陈某颅脑损伤等病情,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未果,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办案经过
接受陈某的委托后,经查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系其姐姐李某2所有,李某未取得车辆驾驶证。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在商业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无需赔偿。经分析,本案的责任承担者李某无赔付能力,李某2有一定的赔偿能力。李某无驾驶资格证,能驾驶李某2的车辆,李某2也有一定责任。因此,为了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律师建议连李某2一并起诉。
经过法院审理,李某2将其车钥匙放置家中桌子上,未尽到保管责任,使李某将钥匙拿走将车辆开走,李某2 有一定过错,应对陈某的损失承担一部分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对于陈某的损失,李某及李某2按照各自过错均承担责任。
三、律师点评
1、保险公司在哪种情况下不赔偿?
一般来说,根据保险合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均不赔偿。
2、为何要连车辆所有者李某2一并起诉?
一般来说,驾驶人并非车主,而是租赁人、借用人等情况,若租赁、借用人有驾驶相应资格证,且无不能驾驶车辆的情形,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无需承担责任。
但本案驾驶人无证驾驶,若车主对此明知,那么车主也要承担责任。且经了解,本案车主李某2比驾驶人李某的赔偿能力强,那么为了实现赔偿,一并起诉李某2肯定更能维护陈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律师的分析建议下,陈某一并起诉李某2,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赔偿的力度,对陈某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