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陈某与倪某原系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倪某多次以其公司某房屋征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陈某借款。陈某为了男友的事业,多次向自己母亲郑某、奶奶郭某借款,用于资助倪某。所借款项,多数系现金支付,只有少部分为银行转账。后因陈某与倪某感情出现问题分手,倪某拒绝偿还陈某借款。
二、办案经过
陈某委托本律师后,经梳理双方的往来账目,认为此案件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是借款时间存在于恋爱期间,双方在恋爱期间有很多经济往来,倪某很有可能以此经济往来混淆此借款;二是除了倪某所写的借条外,陈某很难举证双方此借款的转账记录,而借条金额较大,根据法院办案的司法实践经验,金额较大的借条需要有支付凭证等辅证。
对此,本律师与陈某一一梳理其与倪某之间的经济往来,提前作好预案。对现金交付的部分,指导其准备取现的银行流水,以作为证据。同时分析了倪某的经济状况,了解到某房屋征收公司即将有征收款项进账,建议陈某一并起诉某房屋征收公司,以保证款项顺利收回。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依法申请法院作诉前财产保全。对某房屋征收公司在某公司的征收应收款项进行了保全。
经过审理,最终法院全部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倪某与某房屋征收公司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同时,由于准备工作完善,保全工作到位,陈某的款项经法院执行顺利执结。
三、律师点评
情侣在恋爱期间会有很多共同开支,也会有很多经济往来。但恋爱中的情侣以为能与对方白头到老,没有这个意识也不会故意留存证据,致使分手后想要回自己恋爱中的借款存在诸多障碍,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若陈某未委托律师作充足的准备,仅仅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很有可能被倪某以双方的经济往来混淆,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决败诉,也很有可能判决赢了却在执行阶段难以回款。因此,若遇到此类事情,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是明智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