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8月,受害人苏某在网络平台参与兼职刷单任务,抱着尝试心态下载了一款虚假APP并加入兼职群组。起初的任务确实轻松,只需关注明星账号、下载应用程序,苏某账户持续获得小额返现。
之后,群内推出“投资返利”活动,苏某初次投入1000元便获得1200元“返利”。尝到甜头的苏某逐渐放松警惕,多次投入数千元。但每次尝试提现时,平台均以“操作失误”为由阻止,并诱导其持续加码。苏某陆陆续续共投入几十万元,仍然无法提现。
诈骗团伙又以“解冻提现”为名,诱导苏某购买黄金、“缴纳”现金作为“解冻金”。为挽回损失,苏某先后三次将价值五万余元的黄金和三万余元的现金通过顺风车快递至指定地点。接收这些快递的,正是一名为赚“轻松日赚千元”而加入犯罪链条的被告人孙某。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帮助上家转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普法要点
刷单返利诈骗是当前最高发的诈骗类型之一,犯罪分子深谙人性弱点,通过小额返利建立信任,再用“深度诱导—资金冻结—连环催单”的精密设计,将受害人逐步拖入深渊。面对“轻松高薪”“充值返利”等违背经济规律的承诺,必须拉响心中警铃;遇到“转账解冻”“缴纳保证金”等话术,要果断终止交易并报警。
来源: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2025年
6.冒充亲属混入法庭旁听——毒贩“学习”不成反被抓
案情回顾
男子为探听案件进展、寻找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竟冒充被告人“亲属”到法院旁听。2024年3月19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程某、朱某等4人贩卖毒品案时,被告人程某退庭候审之际,突然向值庭法警紧急指认:“我的‘上线’张某就在旁听席!”
原来,张某事先通过程某家人得知公开庭审的时间、地点后,当天戴着口罩、帽子,以该案被告人“亲属”身份混入法庭,“低调”地坐在旁听席角落。
落网后,张某拒不认罪,辩称自己“只是开车的”,毫不知情。但法院通过比对被告人供述的细节矛盾,梳理涉案人员通话记录与交易时间的关联性,精准构建起完整的事实逻辑链,认定张某在明知朱某实施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驾车搭载朱某前往交易地点,直接参与了毒品交易关键环节。最终,张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普法要点
“不知情”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在毒品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可以通过客观行为进行推定。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提供运输、资金、场地等帮助的,将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承办法官通过拆解细节矛盾、梳理财务流水与行为轨迹,层层穿透谎言,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