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该案是建设工程纠纷,劳务分包单位(包工头)向总包单位追索拖欠劳务工程款。一审判决后,总包单位以结算资料上加盖项目用章与印章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项目用章不一致为由,提起上诉,否认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以此达到否认拖欠工程款的事实。
二、律师点评:
本案二审中,由于总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资料加盖印章有问题,因此律师需找出有力证据及观点来反驳总包单位印章问题,理由如下:
1、该工程结算资料加盖印章虽然与银行管理部门登记印章不一致,但工程结算资料除加盖印章外,还有总包单位人员签名。总包单位人员在工程结算资料签名,足以说明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
2、工程结算资料在总包单位签名、加盖项目印章后,总包单位还向劳务分包单位支付部分工程款,这也足以证明劳务分包工程真实存在、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合法有据。
3、该工程结算资料加盖印章,与项目向政府管理部门、开发商、其他施工单位提交文件加盖印章一致,劳务分包单位足以相信该印章真实性。
三、建议或意见
1、建设工程领域,为避免以后结算纠纷,施工企业需做好工程承发包、合同签署、工程施工、施工土地、验收、结算、款项支付等证据材料收集。
2、总包单位需加强项目印章管理,避免印章失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