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8年6月24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主要约定:购房人向开发商预购物业为郑州市中原区××路南××项目××号楼××单元××室,预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元。另约定:(1)购房人应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交付购房定金20000元;在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该定金自动转为所购买商品房的房款。(2)购房人应自本认购书签订之日起7日内即2018年7月1日前持本认购书及定金收条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附件等相关文件。在上述期限内,如果签约时间变化,开发商将提前三日通知,以开发商另行通知的签约时间为准,开发商没有另行通知的,购房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前来办理签约手续。还约定了其他内容。
2018年6月24日李××向郑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房定金20000元。
以上事实,有《商品房认购书》、收款收据、网页截图、录像、《不动产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照片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本案由于开发商存在商品房销售违规情形,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网签系统被房管局关停,导致双方无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因此,购房人有权选择解除商认购书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