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民事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再审
案件经过
当事人公司与谢某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公司未依法出庭被判决需要承担退款等责任,在谢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当事人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谢某提出追加股东未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也因当事人公司未收到通知,未依法出庭抗辩导致被依法裁定的追加多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实际上当事人公司的股东已经履行了实缴出资义务,并进行了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只是未进行工商登记。本案经过再审申请,再审审理。
案件结果
我方接受多名股东的委托后,调取了执行的案卷材料,并梳理案件材料,研究了再审的概率,厘清争议焦点和利害关系,出具了详细的诉讼方案策略,提起了再审申请,经过再审申请3个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被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再审阶段,在再审阶段加强证据补充,形成完整证据链,为多名股东取得无需承担出资的责任的胜诉判决。
刁芷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