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回顾
2025年3月,业主颜先生(化名)与长沙某装饰公司签订了14万元的全包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然而,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严重违约,工期逾期超131天,且在木工、油漆、柜子安装等环节反复拖延,导致房屋装修停滞,业主入住房遥遥无期。面对“半拉子”工程,业主颜先生委托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彭雪晴律师寻求法律救济。
律师代理亮点
彭雪晴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了当事人长达数月的微信沟通记录,精准锁定装修公司违约的关键证据。在代理过程中,彭律师不仅协助当事人依法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更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力论证了因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彭律师的专业代理,确保了案件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顺利推进。
胜诉关键
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彭雪晴律师对“连带责任”的精准适用。彭律师依据《公司法》规定,查明该装修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因此,彭律师成功主张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彻底解决了业主“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后顾之忧。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装修公司及其股东连带退还业主装修款19190元及支付违约金7000元,为这场长达半年的装修纠纷画上了句号。
彭雪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