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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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执业7年
执业年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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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发布者:丁文怡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54人看过 举报

2026-07-01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时某某系股票引流团队实际负责人,组建工作室、招聘多名话务员,按照上家提供的话术、客户资源拨打电话,诱导被害人添加涉案投资渠道,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广告推广引流。

2、办案经过:丁律师接受时某某家属委托,全程跟进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全阶段辩护。接手案件后,丁律师第一时间识别本案最大辩护难点:当事人时某某取保期间持续从事同类引流犯罪按照常规裁判尺度极易被认定有再犯罪风险,直接排除缓刑适用,同类引流老板案件均无缓刑先例,辩护突破难度极大。丁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时某某,完整核实两次涉案引流业务的运作模式、分工层级、获利金额、取保期间继续作案的主观心态,同步开展普法教育,督促当事人深刻认识取保期间再违法的严重过错,稳定持续认罪、主动退赔的态度,固定其真诚悔罪的完整供述。丁律师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搭建多层辩护逻辑。一审开庭时,围绕全案从轻情节系统发表辩护意见,着重向法庭说明当事人足额退赔、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彻底,社会危害性已大幅降低,同时结合本案特殊性,请求法庭参考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破同类案件常规实刑裁判思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

案件结果与点评: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全盘采纳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时某某虽存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实施同类引流犯罪的从重情节,但综合其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大额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涉案仅为前端引流辅助行为等多重从宽情节,最终判决时某某不构成诈骗罪,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本案创下珠海司法先例,成为全市首例引流公司老板取保期间再犯帮信罪成功适用缓刑的典型生效判决。同类案件当事人只要存在取保期间再作案情节,普遍被判处实刑,本案能成功争取缓刑,突破固有裁判尺度。丁律师通过全阶段精细化辩护、多角度化解不利情节、多轮司法机关专业沟通,最大限度降低案件负面影响,为当事人争取非监禁刑,充分展现处理涉电诈引流类重大疑难案件的专业研判、沟通与庭审辩护能力。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4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14404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