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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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盗窃罪案

发布者:丁文怡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0人看过 举报

2026-06-29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朱某某曾因盗窃受过行政拘留,本次伙同他人深夜潜入工地仓库,窃取电线、五金配件,实施盗窃后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赃物全部查获并返还被害单位。案件办理初期,被害单位因财物被盗存在较大抵触情绪,不愿出具谅解材料,若无法达成和解,朱某某极易被判处实刑。

2、办案经过:丁律师接受朱某某家属委托,全程代理本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全阶段辩护工作。本案系侵财类盗窃案件,且当事人存在盗窃类行政处罚记录,被害单位追责意愿强烈,争取缓刑难度较大。丁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朱某某,细致核实作案起因、分工、涉案财物、抓捕经过,稳定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同步梳理全案从轻情节,夯实辩护基础。本案能否取得谅解是适用缓刑的关键,丁律师多次主动对接被害单位负责人,多次上门沟通,一方面转达朱某某深刻悔过、愿意全额赔偿弥补损失的诚意,另一方面向被害单位释明达成谅解对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意义,反复协商赔偿事宜,多次调整沟通方案,历经多轮沟通谈判,全力打消被害单位抵触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书面谅解,被害单位明确表示对朱某某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庭审中丁律师重点围绕调解谅解成果、多项从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充分论证朱某某人身危险性低,符合缓刑法定适用条件。

3、点评:香洲区人民法院全盘采纳丁律师的辩护意见,结合全额退赃、被害单位谅解、坦白认罪认罚等核心从宽情节,最终判决: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并处罚金。本案当事人存在盗窃行政处罚前科,原本存在判处实刑风险,丁律师将促成被害人谅解作为辩护核心突破口,持续多轮居中调解化解被害方矛盾,通过赔偿谅解彻底降低社会危害性,结合其他法定从轻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无需实际收押服刑,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处罚带来的影响,充分体现丁律师成熟的矛盾调解能力与精细化财产类案件辩护专业水平。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珠海
  • 执业单位: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4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1440420********76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