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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发布者:潘奕含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交通事故 |1529人看过


快递员送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对外由被特许人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

采取特许加盟经营模式的快递行业中,一般存在特许人、被特许人(加盟公司)、内部承包人、快递员等多个法律主体及法律关系。当快递员派送快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时,根据用人者责任原则,对外应由被特许人(加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内部承包人不承担对外赔偿责任。

在公司承包经营模式下,承包人以发包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虽然承包合同中大多约定,承包人以其自有全部财产对其承包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发包公司是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公司内部关系,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公司外部关系。据此,在对外关系中,债权人有权直接追究发包公司的民事责任。在对内关系中,发包公司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依据相关协议另行向承包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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