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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触犯刑法吗

作者:胡明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71次举报


    有一句话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们都知道,很多人为了发财是可以没有任何底线的, 行为只要不违法一般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是在国家处于关键时期,比如防控重大疾病时期高价销售口罩,毫无疑问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高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触犯刑法吗?

一、高价销售口罩的行为触犯刑法吗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生产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的,该当何罪?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生产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以上规定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实际上严格意义上来说高价销售口罩,特别是在这一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高价销售口罩的其行为不仅违法,同时也违反了作为一个公民基本的道德要求,对于这一类人群我们应该做到,一旦发现就应该及时进行举报, 而如果遇到问题的,可以联系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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