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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合同终被解除,挽回巨额损失

发布者:刘爽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9日|分类:房产纠纷 |44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某公司与政府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


沈阳某区政府某地产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土地摘牌时该公司按《成交确认书》的总土地款20%支付首期土地款政府负责项目拆迁,该公司于取得整块净地后四年分期完成开发。

市国土局就该地块挂牌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公司摘牌取得该块土地,同日,土地交易中心与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公司成为案涉地块的竞得人,净地竞得总价款为1176810596元。《成交确认书》约定该公司按照总土地价款的20%支付首期土地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按拆迁进度提前支付。

该公司按约定交纳了首期土地款(含竞买保证金)235362120元。之后,土地交易中心将收取的235362120元土地出让价款上缴至市财政局约4739万元,剩余约1.87亿元划转至沈阳某区政府用于土地拆迁补偿。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区政府和区城建局并未启动拆迁工作,截止本案审理终结之日也未办理《拆迁许可证》。期间,区政府和区城建局以办理《拆迁许可证》为由要求公司继续交付土地价款,但公司认为该问题于土地摘牌成交前双方已经充分协商,不应变更,因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我方诉求

当时刘爽律师作为该公司的代理律师通过对案情的分析主办律师确定了诉讼思路1、要求解除与政府签署的协议2、要求政府支付2.35亿本金对应的利息及公司运营损失

 

判决结果

该案最终经过二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支持了我方解除合同的诉求并判处政府向公司方支付2.35亿元本金对应的利息及400多万的运营损失

 

律师点评

该案涉及的当事人众多一审时两个原告两个被告,三个第三人其中5个当事人与政府部门有关二审打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标的额也上亿此案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大案但作为公司方的代理律师我们从协议是否能继续履行违约责任由谁承担损失值如何确定三方面入手迅速理清思路使本案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

 

刘爽律师座右铭因专注而专业因专业而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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