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描述】:本案是一起由大连仲裁院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案件。
按案涉合同约定,现场围挡、门警、临时道路及主要水电设施、现场厕所的实施与维护由总承包方即本案申请人大连某建设集团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则由分包方即本案被申请人沈阳某建筑企业承担。现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该笔费用。
【律师点评】:我所接受分包方即被申请人沈阳某建筑企业的委托,指派刘爽律师我本人作为该分包方的代理律师。
接案后,我仔细分析了该工程合同,该合同不存在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且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总承包方如实施了维护与管理,分包方就需要支付该费用,看到此,对我方很不利,我方很大程度上要承担败诉风险。
在此情况下,我从如下两方面入手,迫使申请人主动撤诉,本案取得阶段性胜利。
(1)分析案涉各方的法律关系,我发现本案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关系并非合同表面所呈现的“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关系,本案的被申请人并非分包方,而是发包方平行发包的另一承包方,与总承包方是平行的,故总承包方并没有权利直接依据案涉合同向我当事人主张案涉费用;
(2)由于案涉工程施工年份距今时间较长,故对准总承包方的痛点,要求其举证其实施了相关维护与管理的证据,果然总包根本举不出完整的证据链,使我很容易找到对方的漏洞。
【律师建议】:做案子,不能只看表面,一定要充分利用法律经验与知识,深挖案件的深层关联,特别是建设工程案件更是如此,很多表面看似已无奈的案子,不定在哪个点就会出现决定性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