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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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高管劳动仲裁企业应诉案例|建筑企业以不胜任为由辞退员工被仲裁怎么办?刘德政律师代理应诉减损

发布者:刘德政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4日 41人看过 举报

2026-07-14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基础信息

承办律师

刘德政律师,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劳动争议企业应诉、建工行业用工合规、高管劳资纠纷处理,长期代理各类工程建设企业应对劳动关系确认、单方降薪、不胜任解除、年假工资、押金返还等综合劳动仲裁案件。精通建筑行业项目轮岗、人员共享池、浮动薪酬、绩效考核等特色用工模式,擅长从制度效力、举证规则、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合法性多维度搭建抗辩体系,通过庭审质证、法律论证压缩企业赔付金额,化解大额劳资赔偿风险。

案件当事人

劳动者:卢某某,建筑项目管理岗资深管理人员,多年在岗工龄,因企业单方下调薪酬、以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一次性提出五项高额仲裁诉求。

用人单位:大型工程建设类企业,设立项目人员共享调配机制,内部配套薪酬、人员管理、休假全套制度,委托刘德政律师作为仲裁全程应诉代理人。

案件类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关系确认、单方降薪工资差额、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风险抵押金返还综合纠纷)

二、案件完整背景与劳动者仲裁诉求

劳动者长期在企业担任项目管理核心岗位,企业搭建内部人员共享调配平台,劳动者因无匹配新项目被纳入待岗调配池,企业依据内部制度单方面大幅下调基本工资、绩效清零。后续企业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线上发送电子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者不服公司降薪、解除行为,提起劳动仲裁,提出五项诉求:

确认长达十余年完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补发调岗降薪期间全部工资差额;

支付对应周期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支付大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

全额返还入职时缴纳的风险抵押金。

案件涉案总金额高,企业面临多重大额赔付压力,委托刘德政律师全权处理本案答辩、举证、庭审抗辩工作。

三、律师代理应诉核心办案思路与庭审抗辩策略

(一)梳理企业全套用工制度,论证薪酬调整具备制度依据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归集劳动合同、薪酬管理办法、项目人员配置管理规定、OA 系统制度公示记录、人员共享调配台账等完整证据,核心抗辩逻辑:

企业内部明确项目闲置人员薪酬下调规则,相关制度已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劳动者应当知晓薪资随项目调配浮动;

劳动者长期纳入人员共享池长期无匹配项目,企业按照制度下调薪资并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备合理经营依据。

庭审中完整出示制度原始载体、线上公示记录,夯实企业调薪的管理依据,争取仲裁机构调低工资差额核算标准。

(二)针对 “不胜任解除” 搭建多层抗辩,降低赔偿金认定基数

企业解除理由为劳动者不胜任岗位,律师整理多季度绩效考核材料、七次内部调岗安置记录,向仲裁庭说明:企业已多次为劳动者匹配新项目、提供岗位调整机会,劳动者长期无法适配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佳,解除行为具备事实基础。

同时针对劳动者自行核算的高额平均工资、超长出勤天数逐一质证,对无签字确认、无佐证的单方工资统计表格不予认可,引导仲裁机构按照客观银行流水标准核算赔偿基数,压缩赔偿金总额。

(三)未休年假工资分层抗辩,否定企业内部无效休假规则、缩小赔付天数

针对制度抗辩:企业制度中 “逾期未休年假自动放弃” 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法作为免责依据,律师主动释明法律边界,不再无效抗辩;

事实层面抗辩:提交春节统一放假通知、内部休假安排记录,主张长假已统筹安排年假;同时举证劳动者当年已休 2 天年假,请求仲裁扣减对应天数,最终仅需承担剩余少量未休年假工资,大幅缩减年假赔付金额。

(四)区分法定强制性义务与可抗辩诉求,优化庭审辩论重心

风险抵押金:法律明确禁止企业收取员工押金,返还属于法定不可免除义务,律师不做无效抗辩,建议企业正常履行,避免额外衍生争议;

劳动关系起算时间:劳动者提交入职培训记录,客观证据完整,律师不再硬性抗辩早年入职时间,聚焦工资、赔偿金、年假三大核心减损方向,集中庭审辩论力量。

(五)细致质证劳动者单方证据,剔除无佐证超额主张

劳动者自行制作工资差额、赔偿金统计表无企业盖章确认,无配套考勤、绩效佐证;4 月出勤记录仅单方口述,无打卡台账支撑。律师针对该类单方证据集中质证,指出举证不能法律后果,仲裁机构未全额采信劳动者自行主张的高额金额,按照客观流水重新核算各项赔付。

四、仲裁裁决最终结果

仲裁机构综合双方证据、律师庭审抗辩意见,作出分项裁决:

确认劳动者主张的完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

判令企业支付核定后工资差额,金额低于劳动者起诉主张数额;

判令企业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认定企业未充分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行为违法,支付调整后标准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仅支持少量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大幅缩减劳动者主张的年假赔付;

驳回劳动者其余无证据支撑的超额诉求。

五、本案办案亮点(凸显律师专业能力)

深耕建工行业特色用工纠纷,精准适配行业制度抗辩逻辑

熟悉建筑企业项目闲置人员共享池、浮动薪酬、阶段性待岗管理模式,能够结合行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员调配流程搭建完整抗辩思路,区别于普通企业劳动纠纷,抗辩更贴合建工企业经营实际。

分层取舍抗辩重点,实现企业损失整体最小化

区分押金返还这类法定必须履行义务,将全部辩论重心放在工资差额、赔偿金、年假工资三大大额赔付项目,不浪费庭审精力在无法抗辩的诉求上,提升核心抗辩观点采信度,整体压降企业赔付总额。

证据精细化质证,大幅削减劳动者超额诉求

针对劳动者自制无佐证薪酬统计、出勤记录逐一提出质证异议,引导仲裁机构以银行流水、企业原始台账作为唯一核算依据,剔除劳动者无依据的高额主张,实现显著减损效果。

精准区分合法与无效企业制度,规避企业程序性风险

清晰识别企业内部休假制度中违反法律的无效条款,不盲目坚持违规制度抗辩,转而从实际休假事实、已休天数角度进行事实抗辩,既避免仲裁全盘否定企业管理规则,又有效减少年假赔付天数。

多维度拆解违法解除抗辩逻辑,下调赔偿金核算基数

完整提交多次调岗安置、季度绩效考核全套证据,即便仲裁最终认定解除违法,也采纳律师意见下调工资核算标准,最终赔偿金金额远低于劳动者自行计算数额。

六、同类案件法律实务提示

建筑工程企业用工合规提示

企业单方下调员工基本工资、绩效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核心条款,仅靠内部制度不足以合法降薪,尽量与员工书面协商确认薪资调整,留存签字文件;

以 “不胜任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留存完整绩效考核、培训、多次调岗安置全套书面证据,缺少任一环节极易被认定违法解除,产生高额双倍赔偿金;

内部制度不得约定 “年假逾期自动作废”,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拒付未休年假工资依据;每年留存休假审批、放假通知等休假凭证;

严禁向员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收取后极易被仲裁、法院判令全额返还;

项目闲置人员共享调配机制下,务必留存员工知晓调配规则、同意轮岗的书面记录,减少后续薪资争议。

劳动者维权提示

企业单方面降薪、下调绩效,可留存工资流水、调薪通知、沟通记录,主张工资差额;

单位以不胜任为由辞退,需举证证明员工无法胜任、经过培训或调岗,举证责任在企业,企业举证不足即构成违法解除;

入职缴纳押金、保证金,可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全额返还,法律明确禁止企业收取此类款项。

七、承办律师简介

刘德政律师,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攻劳动争议企业应诉、建筑工程行业用工合规、高管劳动纠纷法律服务。常年代理建工、制造、商贸类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确认、单方降薪、违法解除赔偿、未休年假工资、押金返还等复杂劳动仲裁案件,熟悉工程行业项目轮岗、人员共享池、浮动薪酬等特殊用工规则,擅长制度梳理、证据质证、多维度法律抗辩,能够精准识别企业用工风险,通过庭审论证合理压缩企业赔付成本,减少劳资纠纷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同时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制度修订、人事风险事前审查等常态化合规服务。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兰台济南所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13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法律顾问
北京市兰台(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13 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