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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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判断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房屋登记日期为准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688人看过




   婚前全额交了房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算婚前的房还是婚后的房?很多人遇到这个问题,估计会理所当然地回答:“签购房合同那天呗!”或者是说“房产证上的那天”。这两个答案都是错误的。其实这个问题涉及判断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依据。而这个重要的问题往往被大多数人所忽略。

 

   王某和郑某于20134月相识,两人婚前都没有买房,各自租房子居住。恋爱一年多后,两人在20146月决定结婚。王某与郑某在领结婚证之前,常在周末外出看房,希望能买一套好一点的房子婚后居住。201465日,两人看中了一套市区内的两居室,非常喜欢,于是当天就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由王某一人出钱购买,登记在王某个人的名下。签订购房合同的第二天,两人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2014620日,两人与卖家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2014710日,房管局为王某和郑某新购买的房屋下发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显示,登记日期为2014620日,发证日期为2014710日。2015429日,王某与郑某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对于2014年购买的房屋的权属问题,两人存在争议。王某认为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两人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而郑某则认为房产证发证是2014710日,两人已是夫妻,因此房子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买房的时间正好跟结婚登记的时间重叠,就会遇到像案例中类似的困惑。案中王某和郑某在婚前签了买房协议,但是房管局给他们的新房办登记的时间在他们领取结婚证之后,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权利从登记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案中的房子,应算是王某和郑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避免这种纠纷的发生,笔者建议双方可以在买房签订合同之前,先签订一个房屋权属协议,约定该房屋究竟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有了这份协议,日后有纠纷的时候确权就会相对方便。另外,读者需要明白的是,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日是房管局的登记日期,因此当事人在结婚买房的时候,应该要对这个日期引起重视。在没有协议作出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房屋登记日前办理婚姻登记的,房子就是婚后财产,反之则属于婚前财产。

 

证据及材料指引

1.房屋权属协议:证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双方如果签订了房屋权属协议,就可以突破以房屋登记日作为判断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当事人对房屋的权属有特殊约定的,法院会支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2.房产证:证明房屋登记日期。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是法院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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