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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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保姆在雇主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分类:劳动纠纷 |50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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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是一名保姆,受雇于张某一家,平日里为张某打扫卫生做饭、带孩子,一日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被一辆汽车撞伤,造成三级伤残。小张的朋友劝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试问,保姆在雇主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答疑

保姆在雇主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对待:(1)如果保姆与家政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之后是由家政公司安排保姆从事一定的家政工作,在雇主家受伤,则属于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家政公司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所以保姆受伤,应该属于工伤。(2)如果是个人雇用保姆则不属于工伤。因为个人雇用保姆是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建立了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保姆是受个人雇用而受伤的,则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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