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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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民事诉讼?虚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288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10年创办了一家公司,当时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是我侄女王某,我担任公司的总经理。2017年过年期间,我因琐事和我的侄女起了冲突,双方关系变得很僵,5月我离开公司到深圳和客户洽谈生意,王某趁我不在利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她的丈夫李某私刻公司印章签订了借款合同,伪造公司向李某借款25万元的事实。后来李某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归还借款,在审理的过程中我正好出差回来,得知了此事,王某害怕事情败露对自己不利,便和李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请问我的侄女王某和其丈夫串通提起虚假诉讼将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答疑

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的恶劣行为,它不仅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因此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此法条可以看出,一旦法院确认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将会产生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原告申请撤诉的请求将不予准许,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对诉讼参与人、其他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员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3)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您的侄女王某利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私刻公司印章和其丈夫签订借款合同,其目的在于侵害您公司的财产,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其害怕事情败露向法院申请撤诉将不被支持,法院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至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同时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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