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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XX诉武汉范XX劳务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刘亮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贾XX与武汉范XX园林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范XX公司”)及张X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贾XX向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代理过程:

  1. 接受委托:贾XX委托刘XX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2. 收集证据:刘XX律师收集了《协议书》、工程量复核清单复印件、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

  3. 明确诉求:刘XX律师明确了贾XX的诉讼请求,包括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用的承担。

  4. 法庭陈述:在庭审中,刘XX律师代表贾XX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被告的辩称进行了反驳。

  5. 法庭辩论:刘XX律师就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等关键问题与对方进行了辩论。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范XX公司支付贾XX工程款92,432.5元及利息损失(以92,432.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1年1月17日计算至债务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同时,驳回了贾XX对张XX的诉讼请求。

律师心得:

  1. 证据的重要性:本案中,刘XX律师通过收集和整理充分的证据,为贾XX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支持,使得法院能够准确判断案件事实。

  2. 法律条文的适用: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民事诉讼法条文,为贾XX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3. 法庭辩论的技巧:在法庭辩论中,刘XX律师针对对方的辩称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展现了专业律师的辩论技巧。

  4. 保护当事人权益:作为代理人,刘XX律师始终以维护贾XX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最终帮助其获得了应得的工程款和利息损失。

本案的成功代理,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同时也展示了法律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刘亮律师,河南南阳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分行公司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北京凯亚(郑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120********91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公司法、医疗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金融证券、合同纠纷、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