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弄丢受委托购买的名牌服装,该损失是由受托人承担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227人看过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负有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