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只是对于因此给承揽人带来的损失应当赔偿。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意见和要求是合同存在的很重要的前提,定作人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自己的需求变更定作要求,甚至也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前提是不影响承揽人的利益。如果定作人的突然解除合同给承揽人带来了材料和劳务的损失,那么,定作人是需要对此进行赔偿的。《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