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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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之后,能不能把自己的某些权利转移给别人?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231人看过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合同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履行合同义务和享受合同权利的人,但是为了鼓励交易,《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允许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或者全部转让。当然,合同权利的转让也不是毫无限制的,“按照性质不能转让的”、“按照约定不能转让的”和“法律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则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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