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所以,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申请,也可以亲自到政府部门进行口头申请。如果进行口头申请,那么就要当场填写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关于征地补偿的复议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等内容进行如实记录。记录人和申请人都要在这份笔录上签名或盖章,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